《驾驶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学科理论考试
90 分在线 100 题
科目二考试
有倒堆、移动仓库
科目二内部路试
一共9个项目:1定点停车、斜坡起步、2侧停车、3百米换挡、4宽门限速、5弯道行驶、6起伏道路、7直角转弯,8个通过连续障碍,9个通过单边桥梁(这个项目的某些部分已经取消了)
有的地方测试了这9个项目中的3个!前两门必考和最后一门电脑随机抽取!
科目三国外路考
也因地而异!几乎是考官带着考场在考场外想办法让考生打开
在开店的过程中,看看你有没有违反规则的习惯!只要你不紧张,不犯大错!1。采取强化培训与组织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自通报之日起,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并根据结果给予奖惩。
2。会同后勤保障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培训,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加强领导。活动必须得到实施且切实有效。
1。实施驾驶员分类教育培训。推进大型客车专业驾驶培训,开展大型客车驾驶员职业教育试点,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融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的培养,提高专业水平。大型客车司机的技术和职业素养; 指导建立大型客货车司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教育培训。优化小型车驾驶员培训方式。学员在完成规定培训时数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时数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实行小时培训,按小时收费。改变由驾培机构一次性预收所有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按小时培训、按小时培训、培训后付费等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间、自主选择教练、自主选择付费方式。飞行员学员分学科、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交通运输部负责)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员自学考试。有条件的试点非商用小型车驾驶员自学考试。允许个人使用配备安全辅助设备的自备车辆,在有安全驾驶经验等条件的驾驶员的指导下,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学习驾驶,直接报考。自学驾驶自备车辆不得用于商务驾驶学习活动。上路学车前,自学人员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车证。自学者在学习驾驶期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带车指导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的管理和安全要求,制定并实施自学驾驶车辆条件、车载教练员条件、培训路线时间分配、交通违规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保监会负责)
“如何培训机动车驾驶员?请告诉我
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的,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这里所说的“大纲”,是指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大纲。
这个规定有两层意思: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必须而且只能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不得使用其他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也不得自行制定教学大纲。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要求、课时分配和教学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本条所称培训结业证书,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学员按照规定要求培训结业后颁发的证书。这是机动车驾驶实习生申请机动车驾驶考试的重要证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包括以下几类: ①初级驾驶培训(非专业和专业); ②增加驾驶培训; ③非专业转专业驾驶培训; ④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⑤机动车驾驶人再教育培训 ⑥其他与驾驶机动车有关的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学时两种。学员可根据情况自由选择培训类型和方式。
本条进一步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分工和地方交通公安机关警务人员职级问题研究的会议纪要》(国越[ 1993] 没有。204)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专业拖拉机驾驶员)(培训除外)管理由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负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驾驶培训学校和驾驶培训班的资质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的宏观行业管理,包括制定《管理办法》。法规、技术标准、教学大纲,负责规划布局和实施监督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议,核发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公安部门负责驾驶证的核发。为确保驾驶人素质,保障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在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和驾驶证发放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交通运输部门在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技术标准时,应当充分听取公安部门对交通安全的意见; 公安部门对驾驶人的考核和发放,完全以交通部门出具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成绩为依据。
(三)保障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证照规定的规范和规模培训驾驶员,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使用统一教材。《方案及教学大纲的通知》和《关于对驾驶员培训课时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汽车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包括培训目标、设置课程内容和基本教学要求、学习时间和课时分配, 等等。; 《汽车驾驶员培训大纲》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安全驾驶知识、驾驶员职业道德、汽车概况、发动机、底盘、电气设备、汽车维修及车载工具、发动机常见故障的检查与处理、发动机故障的检查与处理。底盘常见故障、机油和电路故障的检查与排除、汽车驾驶基础理论与培训、一般道路驾驶与风格驾驶、复杂道路与夜间驾驶、重型车辆驾驶、特殊条件下驾驶与节油驾驶、轮胎驾驶、驾驶员考试的内容、方法、标准和注意事项、道路交通法规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很多同志建议机动车驾驶培训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向公安车辆管理机构报考的制度。机动车培训结业证书。是机动车驾驶培训的相关内容,不涉及机动车驾驶证的颁发。因此,本条例并未对此作出硬性规定。但是,为保证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术和职业素质,由于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水平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其他交通主体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当机动车驾驶培训人员进行考试、颁发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制度,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凭机动车培训结业证书报考。更重要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要坚持综合治理,对症下药,多管齐下。需要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