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本规定首先从M1车辆(含驾驶座不超过9座的乘用车)开始实施,其他车辆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二○○四年三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用户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缺陷汽车产品该不该召回?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更加明确地规定了缺陷汽车召回的启动程序和实施程序,扩大了缺陷汽车召回的范围,对生产者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提高罚款数额的同时,增加了吊销行政许可等处罚措施。所谓缺陷,是指同批次、同型号、同类别的汽车产品,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普遍不符合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存在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情形。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指如果经营者自行发现这种情况或经他人通知后,经营者(包括产品的生产厂家)应主动回收这种危险商品,以免对消费者的实际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如果经营者发现了危险,却不处理,此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消费者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强制经营者回收商品。这一制度对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精神。它有:
首先,预防缺陷产品的召回不需要基于产品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的事实。生产者只要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和生命的危险健康,就应当主动召回其投入市场的缺陷产品。传统的民事权利救济主要是违约救济和侵权责任救济。这两种补救措施的适用通常以损害的既定后果为基础。当当事人要求救济时,损害通常发生在现实中。不同的是,产品召回不是基于损害。只要存在对人身安全和生命的危险健康,生产者就有义务召回其生产的产品。因此,预防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
第二,公益产品召回制度起源于美国的汽车工业。自诞生以来,它就被赋予了维护公共利益的使命。60年代的美国,每年有数万人死于交通事故,超过百万人受伤。缺陷汽车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生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健康。1966年,美国颁布了《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从而奠定了产品召回制度基础的法律。随后美国汽车行业开始实施召回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产品召回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也有利于企业提高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产品召回制度着眼于公共利益和全社会的长远利益,从整体上约束企业的行为,体现了经济法以全社会利益为基础的理念。生产者召回缺陷产品有利于保护不特定公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安全。
第三,主动性产品召回主要依靠企业自主召回,这是缺陷产品召回的常态。只有当企业产品存在严重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且企业仍不主动召回时,主管部门才会责令召回,这是缺陷产品召回的非常措施。而且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发现产品的缺陷越来越难。如果要求消费者和政府主管部门从外部去发现企业产品的缺陷,难度比较大,效果也不好。只有生产者最了解自己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也最容易发现自己产品的缺陷。因此,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在实质上是合理的,在程序上也是方便的。
第四,全面性。它是指公法和私法因素的结合。“从适用的法律关系、保护的对象和启动的方式等方面来看,召回制度具有私法和公法的双重特征。”产品召回制度反映了私法成为公法的趋势,国家公权力为维护公共利益介入私法关系范畴。生产者不主动召回其生产的缺陷产品时,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召回其产品。产品召回制度作为一项现代新兴法律制度,具有私法私有化和公法私有化的趋势。
汽车召回有赔偿吗?
首先,汽车召回制度是指投放市场的汽车。如果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存在缺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安全和环保问题,制造商必须及时报告产品的问题、问题的原因、改进措施等。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现有车辆进行改装,消除事故隐患。
如果在此期间您的使用出现延误,消费者有权向4s店提出赔偿或更换车辆。
消费者有权进行相应的赔偿。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召回商品而产生的必要费用。但从立法角度来看,对于如何赔偿,赔偿多少,并没有详细的规定。
召回与三包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汽车召回的目的是消除缺陷汽车隐患给全社会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维护公共安全;“汽车三包”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产品责任保证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厂家负责免费解决,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2)法律依据不同
汽车召回是指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可能构成威胁的缺陷汽车产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汽车三包是经营者在法律关系上的一种特殊违约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国家对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制定相关的“三包规定”,由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承担产品保修责任。
3)对象不同
召回主要针对系统性的、相同的安全相关缺陷,这些缺陷必须存在于一批车辆中,且与安全相关。“三包”是解决因随机因素造成的偶然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对于生产销售过程中各种随机因素导致的意外产品质量问题,一般不会造成大规模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汽车召回无赔偿
汽车召回不代表退货赔偿仍然低于欧美。汽车召回是指投放市场的汽车因设计或制造原因被发现存在缺陷,可能导致安全和环保问题。生产企业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产品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现有车辆进行改装,消除事故隐患。【/h/】《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召回期间应当赔偿。从国内外的召回案例来看,大部分召回是没有赔偿的,政府也不强制赔偿。如果确实是车辆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采取召回措施的,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召回商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就个人而言,车主可以根据这一规定与4S店就交通费或误工费的赔偿进行沟通。汽车召回不赔偿。【/h/】车辆召回不代表退货赔偿仍低于欧美。生产企业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产品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装,消除事故隐患。
车型汽车召回是指国家厂家提出各种产品标准,由国家相关机构进行认证。产品标准和生产一致性得到保证后,才能投入批量生产和使用。
当车主将车辆送至专业店进行常规保养或维修时,专业店应根据制造商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以消除相关的安全隐患。当地专家多次质疑制造商可以在不通知主管部门的情况下召回汽车的做法,并强烈反对所谓的“无声召回”。
汽车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