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如何领取补贴?
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均由经销商垫付。收集购车者相关信息后,报政府审批报销。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时,只需在扣除双倍补贴后支付价格。办理完完税证明后,车主需要带上发票原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完税证明四份文件。发照片到4s店。
扩展信息:
新能源汽车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民间购买、登记和使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的目录审核工作资金,检查和测试等待工作。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三种形式:私人直购、车辆租赁和电池租赁。
(1)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销售新能源汽车。
(2)汽车租赁:中央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向租赁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
(3)电池租赁:中央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贴。电池租赁公司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租赁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服务。
第六条 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充电站、新能源汽车购置、电池回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参考来源: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由经销商垫付。收集购车者相关信息后,报政府审批报销。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时,只需在扣除双倍补贴后支付价格。办理完完税证明后,车主需要带上发票原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完税证明四份文件。发照片到4S店。现在买新能源车有一定补贴。我之前买的比亚迪ev300,补贴后才12个月。9w,个人觉得还行,这车还行。
国家如何补贴新能源汽车
你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地方标准出台。详细情况如下: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民间购买补贴试点。为加强对民间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指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 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平、透明的原则安排和使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补贴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个人购买、注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安排定额的目录审查、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
第五条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购、车辆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1)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销售新能源汽车。
(2)汽车租赁:中央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向租赁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
(3)电池租赁:中央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贴。电池租赁公司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租赁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服务。
第六条 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充电站、新能源汽车购置、电池回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 支持条件
第七条 试点城市政府是新能源汽车民间采购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推广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规模,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2)确定新能源汽车业务运营模式,建立至少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贴、电价优惠、设立专用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意统一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正在制定的相关标准。
(五)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及电池报废回收体系。
(6)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对品牌、型号、产地、经销商等施加限制。 在补贴车辆上。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部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 申请补贴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项目推荐车型目录,公司保证销售车辆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2)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汽车续驶里程)模式不小于50km)。动力电池不含铅酸电池。
(三)整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达到为准)第一)标准),并承诺以一定的折旧率回收整车和动力电池。
(4)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汽车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测得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纯电动模式下汽车最高车速30分钟,插电最高车速-在混合动力汽车中速度、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能力、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和总蓄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法和时间、车载充电器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贴标准和规模
第九条 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的能量确定。对符合扶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3000元/千瓦时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第十条财政补贴实行退费机制。试点期间(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后,中央将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民间采购数量和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对于采用电池租赁的企业,补贴金额由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决定。
第五章基金申报与发放
第十二条 根据试点城市批准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 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实际情况拨付补贴资金,并在月底后10日内将每月拨付情况报财政部。补贴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 试点城市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认真总结全年推进情况,编制补贴资金清算报告,经省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评估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
第十六条 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的一致性负责。产品不符合申请材料、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的,将给予追缴补贴资金、通报批评等处罚,并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2号)的规定追究责任。427)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纲要
1。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特别是地方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 机动车发展,尤其是私营部门乘用车拥有量; 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2。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民营企业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 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对策。
3。试点工作计划
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 财务预算和使用计划; 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公司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由地方政府领导牵头,参与政府相关部门并落实责任; 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明确鼓励政策的制度框架; 明确车辆使用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地方财政支持资金规模和用途; 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和资金来源,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 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与回收、报废的责任主体、职责和监督管理措施; 科普宣传措施等。
涵盖小排量传统汽车
根据上述人士的“报道”,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措施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因为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乘用车油耗限额满足第三阶段“超值”小排量传统乘用车还可享受3000元补贴。new energy vehicles
“根据四部委下达的补贴方案,可补贴的车辆主要有三类。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汽车。符合国Ⅳ标准并符合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6L以下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计入本类,可给予3000元补贴; 第二类车辆定义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视电池容量不同,此类车辆可获得4000至5万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 第三类车辆被定义为电动汽车。购车最高可获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称。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上述四部委签署通过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称,“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商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本周公布,补贴政策开始时间也最快本周计算。对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是针对厂商还是消费者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意见也将浮出水面。”补贴由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根据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
据相关人士透露,正如此前相关部门“吹了风”一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相关公共服务中节能购买使用的示范推广相同。财政部、科技部。其实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差别不大。
除了放宽被界定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辆外,还可获得3000元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与去年公用基本持平。动力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相同。根据电池容量,此类车辆可获得4000至5万元不等的补贴。
对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问题,某厂家相关负责人周五表示,“因为这类车型的数量远远少于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实际意义很大。“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去年发布的公共服务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贴标准,对节油率100%的燃料电池汽车补贴上调至 250,000 元。
1, 1.6L以下乘用车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排放达国IV、第三阶段“乘用车油耗限额”补贴
2。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汽车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补贴6万元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私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
财建[2010]否。230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局)、科技部(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九十一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扩大汽车国务院批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建〔2010〕2号)。41)、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将开展民间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根据相关要求,四部委选取5个城市编制民间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按照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试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和所在省的财政、科技、工业、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本通知及有关文件,坚持以科技为依托,突出自主创新,认真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向四部委通报试点结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规则
根据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对承担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公用事业单位、私人消费者、服务经营单位,每辆车最高给予20万元补贴。汽车制造商扣除补贴后价格出售。
按照标准,每辆纯电动乘用车将获得补贴2.5万元,每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10万元,超级电容器、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6万元,纯电动车每辆6万元。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贴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贴20万元。此外,LNG公交车、卡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将获得2万元补贴。裸车和电池单独出售的,按汽车和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对充换电业务经营单位承担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1:1的比例给予补贴。江苏省省级财政补贴按国家补贴标准的40%发放,其余60%由推广市财政安排。以纯电动乘用车为例。当前市场价格在 1.6 百万和 1.80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政府100万元补贴。购车成本仅比普通乘用车多出10万至20万元。
谢谢阅读!这是江西省的规定,请参考; 不知道你在哪里,请咨询当地科技金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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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能源汽车省财政补贴申报流程规定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3〕第。551),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2号)。11)、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汽车推广应用购车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城市群(肇昌、九江、宜春、上饶、赣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萍乡、福州等七区市)。为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1。补贴范围
本条例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无需换乘的能源汽车。
2。补贴
补贴对象是指购买在城市群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除补贴后支付。
3。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见附表)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申请专项资金补贴。未在城市群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其销售机构必须符合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销售所在地县级以上商贸企业。注册销售机构,在相应销售区域设立2个(含)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二)汽车生产企业或者受托销售机构收到中央财政补贴后,应当提交财政部下发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及向各区报送中央财政补贴的全部材料。销售所在城市群 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市组内各设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市科技局、财政局将上述申请材料共同报送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每季度末申请协调组(有电子版)。
(三)未在城市群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其销售机构在首次申报省级财政补贴时,须向生产企业提交销售协议(或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各两份。
5。资金监督管理
(一)城市群各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材料。负责对申请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生产企业和销售机构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二)基金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一律追回补贴资金,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2号)的规定追究责任。427)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机构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负责。对于产品质量、售后保障等。不符合要求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所有。如国家或省有关政策有调整,本规定将作修订。乘用车、乘用车、特种车辆